动态定价机制利好险企资负管理 短期内产品定价料不变

2025-01-15 07:1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向业内下发《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消息传出后,多家险企公告称维持预定利率最高值不变。市场研究机构普遍认为,动态定价机制长期利好险企资产负债管理,短期内险企产品定价料保持不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例会,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情况和市场利率趋势等进行了分析研究。业内专家就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发表了意见,认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

  有消息称,金融监管总局1月10日向业内下发《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科学审慎定价。

  随后,多家头部险企相继表示维持预定利率最高值不变。平安人寿公告称,公司维持目前新备案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5%、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1.5%不变。以上预定利率在本公司下一次发布预定利率公告之前有效。中国人寿、太保寿险也发布了相关公告。

  在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持续承压、负债端亟须压降成本的背景下,近两年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持续调降。金融监管总局去年8月发布的《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

  同时,该通知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应当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多家券商研究机构表示,定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落地后,短期内险企产品定价料保持不变,长期利好险企资产负债管理。

  “由于我国保险资金主要投资于固收类资产,低利率环境下随着存量固收资产逐步到期及新增固收资产收益率下滑,叠加权益市场波动较大,负债端刚性成本下险企面临利差损风险。”光大证券研究分析称,动态调整机制不仅有助于险企在利率下行周期及时调整负债成本进而有效应对利差损风险,亦有助于险企在利率进入上行通道时能够通过提高预定利率从而增强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力,长期来看利好行业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开源证券也表示,预定利率需连续两个季度高于研究值25个基点无重大变化下,可能最早于2025年三季度动态调整。预定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强化险企资负联动,合理管控负债成本,防范利差损风险。

  国信证券研究认为,随着定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预计人身险行业将继续深耕产品多元化,向“低保底+高浮动”分红型产品发展,在保险回归保障的同时优化负债端成本管理。未来,预计随着分红险保费收入占比的持续提升,叠加新会计准则实施,有利于提升险企对于以OCI(其他综合收益)股票为代表的权益类资产配置需求,以及对长期股权投资为代表的中长期优质资产的配置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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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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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定价机制利好险企资负管理 短期内产品定价料不变

2025年01月15日 07:11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张小洁 北京报道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向业内下发《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消息传出后,多家险企公告称维持预定利率最高值不变。市场研究机构普遍认为,动态定价机制长期利好险企资产负债管理,短期内险企产品定价料保持不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例会,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情况和市场利率趋势等进行了分析研究。业内专家就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发表了意见,认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

  有消息称,金融监管总局1月10日向业内下发《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科学审慎定价。

  随后,多家头部险企相继表示维持预定利率最高值不变。平安人寿公告称,公司维持目前新备案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5%、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2.0%、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1.5%不变。以上预定利率在本公司下一次发布预定利率公告之前有效。中国人寿、太保寿险也发布了相关公告。

  在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持续承压、负债端亟须压降成本的背景下,近两年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持续调降。金融监管总局去年8月发布的《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自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

  同时,该通知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应当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多家券商研究机构表示,定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落地后,短期内险企产品定价料保持不变,长期利好险企资产负债管理。

  “由于我国保险资金主要投资于固收类资产,低利率环境下随着存量固收资产逐步到期及新增固收资产收益率下滑,叠加权益市场波动较大,负债端刚性成本下险企面临利差损风险。”光大证券研究分析称,动态调整机制不仅有助于险企在利率下行周期及时调整负债成本进而有效应对利差损风险,亦有助于险企在利率进入上行通道时能够通过提高预定利率从而增强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力,长期来看利好行业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开源证券也表示,预定利率需连续两个季度高于研究值25个基点无重大变化下,可能最早于2025年三季度动态调整。预定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强化险企资负联动,合理管控负债成本,防范利差损风险。

  国信证券研究认为,随着定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预计人身险行业将继续深耕产品多元化,向“低保底+高浮动”分红型产品发展,在保险回归保障的同时优化负债端成本管理。未来,预计随着分红险保费收入占比的持续提升,叠加新会计准则实施,有利于提升险企对于以OCI(其他综合收益)股票为代表的权益类资产配置需求,以及对长期股权投资为代表的中长期优质资产的配置占比。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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