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可以有效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体系建设速度较快,农业保险已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稳压器”。
但也要看到,由于极端天气多发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大,现有的农业保险体系尚不能完全契合农业现代化生产的要求,难以充分满足农户的差异化保障需求。例如,农业保险产品设计不够契合各地农业发展实际,农业保险风险缺乏输出机制,农业保险数智化水平有待提高等。
接下来可从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农业保险风险管理水平、推进农业保险数智化转型步伐、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四方面入手,加快建设农业保险体系。
一是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保险产品结构单一、产品设计不够契合农户实际需求、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完善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加大种植收入保险实施力度,扩大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试点范围。农业保险产品应更加贴合农业生产防风险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农业特点和气候特征,进行差异化农业保险险种设计。根据本地农产品结构变化,及时调整保险产品供给品类,适应本地农业发展趋势。
二是优化农业保险风险管理。我国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机构虽然提升了农业保险整体风险管理水平,但目前再保险业务主要在农业保险体系内分担,风险缺乏输出机制,需向更深层次拓展再保险业务,建立全国性农业风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农业保险机构需从提供风险减量服务出发,化被动为主动,提前介入农业风险管理,前移风险管理关口,推进全流程农业风险管理,进而从根本上降低风险发生频率和损失金额,为农业发展创造更大价值。统筹农业保险机制与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机制,形成优势互补的风险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