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保险作为我国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而实现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在于惠及更多“长尾人群”,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普惠型家庭财产保险、新就业形态责任保险……当下,普惠保险的服务对象已涵盖了小微企业、老年人、农民、新市民、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等“长尾人群”,产品种类也囊括了农业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保险等多个险种。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为例,该业务惠及近亿名患者,仅2023年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的就达1156万人,人均减负约8000元,最高报销上百万元。
历经十余年的发展,我国普惠保险实现了长足进步,步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同时也面临着新的要求。去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今年6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丰富产品服务、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总体而言,发展普惠保险的核心是要将低收入人群、老年人群、新市民以及返乡创业者作为普惠保险新发展的重要对象,持续增强普惠金融服务“长尾人群”能力,即确保更多“长尾客户”买得到保险、买得起保险,并对保险赔得满意。
必须正视的是,尽管我国已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但我国保险的覆盖面仍有较大扩展空间。比如,当前,全国范围内有灵活就业员人2亿人左右,新就业形态人员8400万人,新脱贫人口近1亿人。如何更好地满足这些为数庞大的“长尾人群”的保障需求,便成为普惠保险奋力前行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