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打击保险诈骗,“协同作战”很重要

2024-08-07 13:22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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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打击保险诈骗,“协同作战”很重要

2024年08月07日 13:22    来源: 金融时报    

  小小的雇主责任险,原本是为雇主企业分散风险的一种手段,谁承想却成为不法分子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途径。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犯罪嫌疑人邵某是一家钢结构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因其所在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发生工伤事故的概率较高,为弥补由此引起的赔偿损失,自2019年开始,邵某就通过保险代理中介的犯罪嫌疑人蔡某、马某,先后在不同保险公司为150余名员工购买人身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待事故发生后,三人通过“多保混用”的方式诈骗、侵占雇主责任险理赔款130余万元。该案件也是今年上半年上海市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保险欺诈案。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发展壮大,保险欺诈案件也“水涨船高”,不仅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甚至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防范打击保险诈骗,不仅重要而且紧迫。特别是当前保险欺诈犯罪手法持续升级,呈现出跨地区、跨机构、团伙化、职业化等特征,这就需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防范打击合力。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诈骗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多个流程,单靠一方力量难以有效遏制,为此,需要调动保险业协会、消费者等多方力量,尤其要发挥好保险公司的作用。作为保险欺诈的“第一道防线”,保险公司能不能快速、精准识别出骗保案件,直接关乎消费者权益和公司的经营效益。

  日前刚刚落地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调了建立“协同作战”保险反欺诈模式的重要性。《办法》共6章、37条,对比6年前发布的《反保险欺诈指引》,新增了关于“反欺诈各方协同”的单独章节,涵盖了行刑衔接、案件移送与打击、行政部门监管协作、央地协同、跨境合作等。其中明确,当前反保险欺诈的工作思路是以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中心,以强化科技赋能和大数据应用为手段,搭建“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的反欺诈工作框架。

  协同二字,是当前破解花样频出的保险诈骗案件的关键所在。以上述雇主责任险案为例,今年2月,上海警方在走访时发现,近年来上海地区雇主责任险的理赔支出大幅上涨、赔付率异常,这才在上海金融监管局的支持下,挖出了雇主企业、保险代理中介相互勾结,利用雇主责任险实施保险诈骗的犯罪线索,并以此为线索先后成功捣毁8个诈骗雇主责任险理赔款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可见,协同能够形成合力,将不同部门的资源和专业优势进行有效整合,从而更有效地识别和应对保险欺诈行为。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可以及时发现和阻断欺诈行为的链条,防止其跨地区、跨机构蔓延。此外,跨部门协同还能提高执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性,确保对保险欺诈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有效惩治。

  框架已有,下一步,防范保险诈骗仍需要各方继续共同努力、紧密合作,及时共享诈骗信息和风险预警信息,有效遏制保险诈骗行为,营造一个诚信、公正、健康的保险市场环境。

  对保险公司而言,尽管近年来在提升风控能力、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已取得丰硕成果,但仍需不断完善风控体系。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比如,加强对投保人资质材料的把关,充分问询核实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是否存在其他保险等,从源头识别保险诈骗风险。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快数字化转型,引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风险监控和预警能力,堵住风险漏洞。

  一如《办法》所要求的,保险机构应建立全流程欺诈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健全事前多方预警、事中智能管控、事后回溯管理的工作流程。同时,保险机构应当于每年一季度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报送上一年度欺诈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

  对于保险消费者而言,防范保险诈骗的意识也需要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和相关机构应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向消费者传递防范保险诈骗的信息,帮助他们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段和应对措施。通过加强消费者教育、普及保险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保险诈骗的发生。此外,保险消费者自身也应主动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受到损失。

  反保险欺诈工作需要各方形成合力,拧成一股绳儿,才能真正保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李丹琳)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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