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为个人代理人进行执业登记、未严格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永安财险淄博中支遭罚13万元

2023-03-23 14:04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3月23日讯 近日,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淄博中支)未及时为个人代理人进行执业登记、未严格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13万元。

  经查,永安财险淄博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为个人代理人进行执业登记

  2021年9月14日,永安财险淄博中支为韩某某进行执业登记,2021年9月8日,韩某某签单六笔业务。2021年10月20日,永安财险淄博中支为刁某某进行执业登记,2021年10月19日,刁某某签单两笔业务。

  二、未严格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2021年3月20日,投保人烟台某有限公司在永安财险淄博中支为被保险人青岛某有限公司投保起重机械设备综合保险,起保日期2021年3月21日,终保日期2022年3月20日,涉及保费31940元。永安财险淄博中支在实际确定费率过程中,未具体测算主险和附加险费率,2个附加险的实际费率均低于条款设定的最低费率。

  综上,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未及时为个人代理人进行执业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上述未严格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改正,罚款12万元。

  综上所述,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13万元。

(责任编辑:关婧)

查看余下全文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未及时为个人代理人进行执业登记、未严格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永安财险淄博中支遭罚13万元

2023年03月23日 14:04    来源: 中国网财经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