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打击“首月0元保费”营销行为,两家保险经纪公司合计领罚超百万元
监管针对“首月0元保费”的营销行为出手了!
11月9日,银保监会对两家保险经纪公司开出的两张罚单,指出二者存在按照“首月/首期0元”、“首月/首期3元”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
其中,水滴保险经纪被罚100万元,两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予以警告;微医保险经纪被罚1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款1万元并予以警告。
两家保险经纪公司领罚单
据悉,水滴保险经纪和微医保险经纪被处罚的事由均跟“首期/首期0元”或“首期/首期3元”的宣传有关。罚单显示,两家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
罚单指出,水滴保险经纪在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实际销售安心财险相关医疗险产品时,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首期保费。但根据安心财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的保费计算公式,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
此外,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水滴保险经纪在销售太平财险相关医疗险产品时,实际按照“首月3元”收取首期保费,而太平财险上述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是“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
罚单显示,水滴保险经纪上述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均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银保监会对水滴保险经纪共处100万元罚款,并对时任水滴保险经纪总经理杨光警告并罚款10万元、时任水滴保险经纪精算部负责人张强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此外,微医保险经纪在销售安心财险相关产品时,宣传和实际收费均按照“首期0元”或“首期3元”进行,但根据安心财险相应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首期不应为0元或3元。微医保险经纪同样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银保监会对微医保险经纪做出10万元罚款,对时任微医保险经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雪警告并罚款1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水滴保险经纪与微医保险经纪违规行为相同,但是处罚金额却相差甚大,有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处罚金额是根据业务收入的相应比例确定的,目前“首月X元”的销售模式全行业已经停止。
监管规范“首月0元”等销售误导行为
随着互联网渠道的快速发展,利用互联网引流、导流的行为越来越多,与之相关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
“首月0元”、“零首付”、“免费保障”“抽奖获取”等互联网保险产品广告在一些网络场景中时有出现,但这种营销引流模式存在诱导营销、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易引发消费纠纷或投诉。
这些问题也引起了监管的关注。10月21日,银保监会消保局专门发出《关于防范保险诱导销售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清晰地认识到“免费”是诱导,极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风险。
银保监会认为,从保险产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从营销方式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10月22日,银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经营主体方面,对保险机构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出明确要求,重点解决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找不到退保页面、找不到投诉入口、退市产品查不到保单、买的快退的慢等服务问题。在产品开发方面,从源头上规范了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问题,以及退保高扣费、健康告知晦涩难懂等投诉集中问题。
有业内人士表示,打击“首月0保费”只是互联网保险强监管升级的一个侧影。随着互联网保险乱象自查的启动、互联网保险新规的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已经步入整治、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套利空间逐步被挤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将被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廖丹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