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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警惕恶意“代理退保” 损失的不仅是保费

2021年03月15日 14:53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5日讯 在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15特别节目《金融消保大咖说》于今日上午播出。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江南表示,恶意“代理退保”是以谋取高额手续费为目的的非法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他提示消费者,不要盲信他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谨慎办理退保。 

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江南

  本次特别节目是中国经济网、中国平安、平安银行和平安人寿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主题活动,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组织开展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而举办的一场线上特别节目。节目邀请到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及多位专家现场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并通过金融消费场景案例讲解为消费者支招,普及金融消保知识。 

  节目中,有这样一个案例。2020年3月,保险消费者“赵某”通过电话方式向市保险行业协会投诉某寿险公司,称该公司代理人在向其推销保险产品时涉嫌销售误导,要求全额退保。在工作人员了解详细情况时,“赵某”竟对自己个人信息含糊不清。为确保投诉真实性,市保险行业协会通过保险公司联系上了客户赵某本人。经深入了解,赵某此前投保了一份长期寿险,但因为债务原因陷入经济困境。赵某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了一则代理“全额退保”的信息,通过加微信认识了发布信息的周某,周某表示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手机卡、保单即可,可通过“内部关系”10天内确保100%退保成功,条件是:先收取赵某定金800元,事成之后再收取退费金额的30%作为佣金。按照约定支付定金后,赵某将相关资料邮寄给周某,对其后续具体操作情况一概不知情。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赵某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被忽悠了,而此时周某的电话却再也无法接通了。 

  江南提示消费者,恶意“代理退保”是以谋取高额手续费为目的的非法行为,煽动消费者退保,恶意构陷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是一种严重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至今,银保监会及各地银保监局已多次发出关于防范恶意“代理退保”的风险提示,特别指出,“代理退保”对保险消费者有着巨大的危害。 

  江南分析称,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财产损失恶意“代理退保”,会利用消费者的身份证信息,开立新的账户,挪用保单现金价值,更甚者还通过消费者留存证件、电话卡、银行卡以及密码,为其办理各类免抵押的小额贷,担保贷,然后卷款跑路。 

  第二,消费者轻信“代理退保”以后,不法分子便会获得投保人全部授权,个人信息被非法分子拿去用于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严重损坏投保人的征信。 

  第三,退保后,消费者失去了原有的保险保障,无异于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中裸奔,无法发挥保险规避风险、抵御风险的作用。 

  针对恶意“代理退保”,江南也给广大消费者支了几招。 

  第一,不要盲信他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目前没有所谓的正规的、合法的代理退保机构,提醒各位消费者,凡是需要支付押金,交付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保单信息等重要个人隐私资料,用于“代理退保”的,均可能是新型金融保险诈骗,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要给任何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第二,充分考虑自己的保障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它的保障范围、缴费方式都有所差异,消费者退保后如果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可能会面临保费上涨,拒保等风险。消费者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的“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 

  第三,消费者如对保险合同有疑问,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我们国家所有的保险公司均设立有官方的电话网站以及营业场所,消费者如果有疑问或者遇到矛盾纠纷,可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服务热线、客户服务网点等服务渠道向保险公司进行提出,保险公司一定会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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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警惕恶意“代理退保” 损失的不仅是保费

2021-03-15 14:5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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