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深1度: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医保是伙伴关系
2019年12月23日 10:45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3日讯 2019年12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办法》自2006年发布以来的首次大修。此次修订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亮点,对保险行业和消费者会带来怎样的影响?中国经济网金融深1度栏目近日邀请到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和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保险法研究中心(筹)执行主任何启豪进行权威解读。
嘉宾精彩观点摘编
王向楠: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医保都姓“保”,二者是伙伴关系。商业健康保险在精算和产品风险定价、药品的采购和使用、费用的结算、费用的控制以及一些与医保和健康相关政策的评估上,可以帮助医保部门改善效率。当健康保险嵌入到医药健康管理这个大健康产业之中后,能够提高整个医疗系统运行的效率,归根结底是让居民获得更高性价比的健康服务。
何启豪: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障为基础,同时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有观点认为,二者一定程度上是竞争关系或者是有溢出、挤出效应的,但是从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来看,这个观点其实是有一点偏颇之处的。因为我们国家的个人医疗支付占比较高,约占50%,也就是说,还有剩下50%的医疗支付可以由商业健康保险进行补充,或者说是来提供帮助,这种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如何合作是一个大的课题。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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