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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落地 外企提前入局保险业

2019年03月21日 09:00    来源: 北京商报     孟凡霞 李皓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取消了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等,由此将对外开放引向了新高度。保险业作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先行军,又一次捕捉到新契机,近期,包括恒安标准人寿、美国安达保险集团等企业已经展开动作,加码进军国内保险行业。

  顶层设计出台

  3月18日,由恒安标准人寿独资设立的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获得银保监会批准筹建。

  此次批筹使国内专业养老保险机构的数目增加到9家,恒安标准人寿成为首家获准筹建养老保险公司的合资寿险公司。

  恒安标准人寿涉猎专业养老险公司,是《外商投资法》落地之后,外资加码保险领域的首秀。

  对于《外商投资法》的发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该法律有利于保险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在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方面具有积极意义,这为保险业自2017年底以来的深化开放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外资频频加码保险业

  事实上,恒安标准人寿的表现并非个例。近期,外资在国内保险业的动作频频。

  3月4日,华泰保险集团变更股东获得银保监会核准,美国安达保险集团在华泰保险集团的持股比例从20%提高到26.2%,经过此次股权变更,华泰保险集团由中资控股转为合资保险公司,这也是中国第一家合资保险集团。

  从今年初,外资在国内保险业开始表现得较为活跃。

  今年2月,友邦中国官方宣布,已获银保监会批复在天津和石家庄筹建营销服务部,并指出此次获得的批复是基于现行关于促进京津冀保险业协同发展的相关监管政策和试点安排。而作为最早将个人代理人制度引入国内的友邦中国,由于受限于外资险企的身份,26年间在国内仅设有5家分公司,分别是上海、广东、深圳、北京、江苏分公司,以及东莞和江门2家支公司。瑞信集团发表研究报告指出,该项获批有助于友邦中国扩展内地业务,属于发展上的里程碑。

  促进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保险业在经历了2004-2017年基本实现全面对外开放阶段后,并于2018年4月进行扩大开放,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此后,外资保险机构获批迎来小高潮。

  例如,法国安盛获批筹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公司;英国韦莱则成为我国首家获准扩展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此外在2018年11月23日,安联保险集团获批在沪筹建国内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预计安联(中国)保险控股公司将在2019年正式成立。

  在近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前两年,我国先后宣布了15条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措施,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股权开放、市场准入开放、业务经营范围开放以及参与金融市场业务资质的开放”。王兆星指出,对于外资机构对接有关开放措施的申请,银保监会都予以了积极回应、受理和审批。

  朱俊生分析,大多数外资公司由于产权的有效约束、股东的审慎经营理念以及面向全球市场的统一业务标准等,能够恪守保险经营的一般规律,较好地发挥了保险的长期保障与风险管理功能,很大程度上为中资保险公司的转型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参照。开放政策落实后,外资保险业务尤其是寿险业务将加快发展。随着外资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渗透度的提升,其审慎经营理念的影响将逐步扩大,在长期保障业务发展方面的经验将会外溢,从而会促进中国保险市场的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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