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退旧投新”有风险 四川银保监局提醒切忌盲目退保
2019年03月14日 08:06
来源:
金融投资报
本报讯(记者 吉雪娇)近日,针对个别机构和个人诱导保险消费者解除已有的人身保险合同(俗称退保),并用退保资金购买其代理的其他人身保险产品的现象,四川银保监局特别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留意人身险“退旧投新”风险。
“风险无处不在,切忌盲目选择退保。”四川银保监局指出,保险是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工具。消费者应慎重购买并持有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以抵御个人和家庭经济风险。盲目选择退保,消费者会失去原有的保险保障,导致风险再次暴露。
与此同时,需要留意的是,退保会有损失,再次投保亦有风险。对于长期人身保险,在保险期间前期,通常现金价值低于所交保费,退保是保险公司向消费者退回现金价值,退保行为会造成消费者资金损失。在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由于健康状况和投保年龄发生变化,一般会面临增加保费或拒绝承保的风险,且会重新起算责任免除期。
四川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需全面了解产品,理性对待他人诱导。“不同的保险产品,在保障期间、保障范围、缴费金额、缴费期限等各方面都不完全相同,消费者不应仅从缴费金额多少判断产品优劣。个别机构和个人在诱导消费者退保时,并不是从消费者利益出发,而是抱着自己从中获利的目的,别有用心。他们在宣传新的保险产品时,往往会片面夸大优势,故意隐瞒劣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面对此类情况应提高警惕,理性对待,切勿轻易退保。”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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