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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被撞后的烦恼:人保被指服务态度差

2019年03月07日 15:33    来源: 新浪财经    

  近日,新浪金融曝光台接到李先生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的投诉。李先生投诉人保财险工作人员在办理理赔业务时,工作不负责,且服务态度恶劣。

  李先生告诉新浪金融曝光台,2019年2月15日晚5点半,他和同事的两台停放在路边的雅马哈摩托车,被一辆轿车撞倒,轿车车主被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图为交通事故认定书

  2月16日早10点半,李先生和肇事车主张某前往宜兴恒昌理赔中心,“理赔中心定损员查看两辆摩托车受损情况后共定损1200元。”李先生表示。

  随后,李先生和张某前往理赔中心的人保财险柜台办理理赔手续。李先生告诉新浪金融曝光台:“人保财险业务员一开始说只可以赔付600元,我不同意,后来该业务员又改口赔800元并且说摩托车上有些坏的配件并不影响车正常使用,而且该业务员态度恶劣,说‘你不要拉到,我不处理了’,随后他就转身吃饭去了,把我们扔在一边,我们饿着肚子空等了1个小时。”

  

  图为肇事车辆交强险保单

  李先生表示,“负责理赔的人保财险业务员吃过饭后,让肇事车主赔偿了我800元,后来我将购买配件的800元发票给了张某,但人工费估计还要花300元。钱是小事,主要该业务员素质太差,太不负责了。”

  李先生要求该人保财险相关业务员向其致歉,并赔偿其额外损失400元。

  针对李先生投诉的问题,新浪金融曝光台联系了中国人保财险宜兴支公司,对于李先生提到的“业务员服务态度差,不负责”等问题,该公司的员工表示,不清楚当时的事发时的具体情况,需要李先生、肇事车主去公司当面说清楚。

  同时,新浪金融曝光台还致电了中国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官方客服,客服表示,车辆发生事故后,如果定损价格和理赔金额不一致时,需要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核实原因,进行驳回或者给予被保险人解释。对于李先生的遭遇,客服说已经登记,后续会安排理赔部的人进行核实处理。

  针对李先生的投诉,新浪金融曝光台查询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二十一条称,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

  在此,新浪金融曝光台提醒消费者,当遇到定损金额与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时,首先要注意留存事故发生时的所有证据;其次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就差额部分进行协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文中李先生、张某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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