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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险”燃起硝烟:阿里、京东争相入局 2025年市场空间或达7600亿元

2018年11月20日 08:51    来源: 经济网-中国经济周刊     姚冬琴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姚冬琴 北京报道

  责编:周琦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45期)

  (插图:《中国经济周刊》美编 刘屹钫)

  在互联网巨头的加持下,健康险有了“新玩法”。

  10月16日,蚂蚁金服联合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下称“信美”)推出了“相互保”,芝麻分650分及以上的60岁以下支付宝会员无需交费就能加入其中,获得10万元至30万元的大病保障。截至11月14日,这一保险产品已吸引了超过1800万人参加。

  正在火热的当口,11月13日,又一互联网巨头杀入了相互保险领域——京东金融联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下称“众惠”)上线了“京东互保”,开始低调内测。不过,“京东互保”很快于11月15日下架,转入幕后,称将进行用户体验升级后再择期推出。

  自2015年1月原保监会印发《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并于2016年发放3张相互保险牌照以来,相互保险这一次被推上了一个热潮。业内人士分析,这一方面是由于大病保障需求被唤醒,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支付宝与京东庞大的客户流量。

  业界对此关注度颇高,赞赏与质疑皆有。这是一次颠覆性的创新,还是只不过“看上去很美”?

  相互保险长啥样?蚂蚁金服VS京东

  所谓相互保险,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2016年6月,原保监会发放了3张相互保险牌照,分别给了众惠、信美和汇友建工相互保险社(今年7月更名为“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下称“汇友”)。

  通俗来说,相互保险的参与者既是保险人,又是被保险人,在别人患病时参与费用分摊,而如果自身不幸患病,也可获得别人的帮助,是一种互帮互助的保险形式。

  无论是蚂蚁金服还是京东,其与相互保险机构合作推出的产品,在定价方式、缴费方式和盈利模式等方面,均与传统保险差异显著。

  一般保险产品根据疾病发生率定价,需先行支付保费,而“相互保”和“京东互保”都采取事后分摊保费的方式。以“相互保”为例,每月7日和21日为出险案件公示日,经过公示无异议的所有赔付案件产生的保障金,加上协议约定的10%管理费,由所有成员均摊。

  假设某一期公示时,“相互保”中成员人数为500万人,公示100个出险案例,最高赔付金额为3000万元,加上10%管理费,总共3300万元。则由500万人平摊3300万元,每人当期扣除保费为6.6元。

  两者不同的是,从加入门槛来看,“相互保”要求芝麻分在650以上,无需提前缴费;“京东互保”则是30天~50周岁9元(限时免费);51~70周岁99元(限时90元)。

  在保费上限方面,“相互保”的规则是,对于单一出险案件,每个用户被分摊到的金额不超过1毛钱。而“京东互保”则设置了更为明确的上限,按照13个不同的年龄段划分,年保费分摊上限最低为132元(5~15周岁),最高为1924元(66~70周岁)。

  蚂蚁金服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运行初期,若出现单一案件人均分摊超出1毛钱的情况,蚂蚁保险会承担超出的费用。

  京东互保方面也表示,当相互保障基金及弥补亏损准备金不足以承担上述责任及费用时,差额部分由众惠承担。

  两大互联网巨头推出的相互保险,可以保障什么疾病,又能获得多少保障额度呢?

  具体来看,“相互保”与“京东互保”均涵盖100种重疾,此外“京东互保”还增加了30种轻症。

  从保障额度来看,“相互保”根据重疾初次确诊时成员年龄,将保障分为两个层次:不满40周岁,赔付金额为30万元;40周岁及以上59周岁及以下,赔付金额为10万元。“京东互保”则分为4个年龄段:30天~40周岁为30万元;41~50周岁为20万元;51~60周岁为10万元;61~70周岁为5万元。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金融学院教授朱铭来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互联网思维和互助共济理念在健康保险领域的应用,降低了大病保障的门槛,填补了中低收入人群的医疗保障缺口。“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中,贫困人口由政府兜底,如医疗救助、精准扶贫等措施。而对于中等收入阶层,实际上除了基本医保以外,是需要有一些商业保险做补充的。通过相互保险这种方式来作为补充,是一个不错的设计。”

  预计2025年相互保险市场份额达10%

  事实上,相互保险不仅不是新生事物,而且还历史悠久,甚至比常见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历史还要长久。

  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年末,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

  在2015年之前,由于政策空白,相互保险在中国发展较为缓慢。然而根据中金公司2015年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中国相互保险市场前景广阔,预计10年后(2025年)相互保险市场份额有望达到10%,市场空间达到7600亿元左右。

  与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不同,相互保险社没有股东,初始运营资金由主要发起会员负责筹集,可以来自他人捐赠或借款。以信美为例,其主要发起会员包括蚂蚁金服、天弘基金等。

  “如果没有互联网的话,想做成大规模的相互保险其实是蛮困难的,2016年拿到牌照的3家相互保险社起步时业务规模都不大。蚂蚁金服、京东的相互保险产品,完全得益于互联网的优势。”朱铭来说。

  早在2016年批准信美等3家相互保险社筹建时,监管层就对相互保险有了清晰定位:由于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一致,相互保险组织具有不追求股东利润和经营成本低廉的特点,可以更好地为中低收入人群和高风险领域提供“简便灵活、惠而不费”的保险产品和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服务。

  不过,相互保险模式也有先天弱项。这一模式无法进行股权融资、营运资金募集相对困难、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在经营过程中主要依靠留存盈余来扩大资本规模,因而其资本量远不能与股份公司相比。

  3家相互保险社目前均处于亏损状态。开业首年(2017年),信美、众惠、汇友的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4.74亿元、6711.14万元、465.31万元;分别亏损1.69亿元、6058.54万元、3106.63万元。今年前三季度,3家相互保险社分别亏损3330.8万元、4012万元、409.5万元。

  不过,分析人士认为,相互保险是一次积极尝试,代表着保障类产品向精细化和多层次化方向探索。虽然短期看,其并无可能全面冲击和取代重疾险市场,但从中长期趋势看,相互保险可以成为保障类产品的有益补充,同时起到客户基础培育、教育功能,推动保险行业的覆盖与渗透。

  互联网巨头的“加持”让相互保险热度更高。以汇友为例,其原本专注服务于住建及工程领域的相互保险,但今年4月营业范围变更获批,增加了企财险、家财险、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显然,汇友也看到了这些领域的市场机会。

  迈出了第一步,接下来如何完善?

  虽然在短期内,相互保险让保险业再次感受到了“互联网+”的速度,但业内评价喜忧参半。目前,外界对相互保险产品还存在一些疑问,例如收取10%管理费是否合适,保障是否充足、公平,按年龄段划分保障额度是否过于简单,如何防范道德风险等。

  首先,每个赔付案例均按赔付金额收取10%管理费,高不高?相互保险机构是不是“多赔多赚”?10月24日,信美董事长杨帆对相关问题回应时说,“相互保”在系统建设、运营服务、风险管理、人力配置等方面前期需要不小的投入,按赔付金额收取10%的管理费,在一段时间内尚不能覆盖成本。“如果为了‘多赚管理费而多赔’,参保成员会因为分摊额度过高而流失,也会失去对‘相互保’的信任,将影响‘相互保’的可持续运行。信美从未想过、也绝对不会做出这种‘自杀式’的行为。”

  其次,有人指责“相互保”条款有失公正,发病高峰期反而保障不足,甚至59岁之后自动退出,失去保障,按年龄段划分保障额度似乎有些过于简单。

  对此,信美方面表示,作为一个初创项目,将投保人年龄限定在出生后30天到59周岁之前,确保成员出险率在可控范围内,是充分考虑了赔付额度与成员分摊额度之间的平衡。

  业内人士认为,从两款相互保险产品的赔付金额划分来看,“相互保”按年龄段分为两档,“京东互保”分为四档,虽然易操作,但仍然相对简单。

  “对于处在试水期的产品来说,尚不掌握参保人群的健康状况,无法进行特别细致的风险管控,因而采取定额给付的方式比较简单,有利于节省管理成本,先起步。”朱铭来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但这只是走完了第一步,先试水,收集一些基础资料、信息数据,未来肯定不能是做成这么简单的,还需要不断去丰富完善。”

  朱铭来还谈道,相互保险组织在风险控制、理赔服务等方面还面临较大的挑战。比如,在风险控制方面,逆向选择(编者注:保险领域的逆向选择是指有人在自己身体状况不好或是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再去投保相关保险,从而获取保险赔偿金)和道德风险问题仍是经营者面临的最大挑战。因此,相互保险在系统建设、运营服务、风险管理、人力配置等方面需要较大的投入,特别是需要尽快建立与医疗机构的长期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将简单的定额给付的重疾险产品扩大到按病种分类的费用补偿型产品,深度解决参保人群的高额医疗费用的经济负担。

  最重要的是,如何保障相互保险长期持续健康运营?蚂蚁金服、京东均声称引入了区块链技术,所有的赔案相关证据、资金使用流向不可篡改,透明公正。

  在朱铭来看来,相互保险机构所有权是全体投保人,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投保人很难参与公司决策,易出现内部人控制情况。因此,相互保险机构,尤其是针对其高管,需要比传统保险公司更为严格的监管。此外,信息披露机制应该更公开更透明。

  有信息显示,保险监管部门对相互保险也高度关注,正在对此进行调研。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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