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保险 > 保险滚动新闻 > 正文
 
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银行股权不得超自身总资产3%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2日 07:28
    权威人士昨日透露,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商业银行的投资比例已经确定,即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总资产的3%,但不排除保险机构个别申报超过此比例。

    针对近期市场传言保险资金以5%,甚至10%的比例投资未上市商业银行,权威人士指出,即将出台的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商业银行的管理文件规定,保险机构用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商业银行股权,上限为3%。但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向保监会申报,作为个案情况,允许其投资比例超过3%。

    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也表示,比例管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将持续下去,“因为保险资金的运用对保险行业来说还是比较新的问题。”

    保险机构想要赶赴银行股权投资“盛宴”,还有一系列指标约束。权威人士指出,这些指标大多与公司治理水平、投资决策链条和风险管控制度相关。

    投资未上市银行股权所带来的收益诱惑是保险公司难以阻挡的。业内人士指出,这些银行一旦成功上市,便可以实现投资溢价。专家认为,投资未上市银行股权前景广阔。除了近期的工行“大盘蓝筹”登陆A股外,一系列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银行都将进入股市。

    该人士还表示,出于风险防范的需要,对所投资银行的资信也会有所限制。“目标银行应是管理水平、经营效益和客户资源各方面都较为良好的。”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银行新发股票国际估值水平都相对较低,投资未上市银行股权存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