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受人之托赶来救援事故车,车主离开现场后却自做聪明,制造假现场企图骗取保险金,最终露出马脚被民警揭穿。
10月8日凌晨,110指挥中心传来指令:博颂路与丰庆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轿车相撞。接指令后,大队指挥室迅速派出邙山事故7号民警王慧杰、许臻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豫AAG338号的白色丰田花冠轿车和一辆车号为豫ADR550的黑色尼桑风度轿车撞在一起,白色丰田花冠轿车车身严重损坏,黑色尼桑风度轿车前保险杠右前侧损坏。经勘察,黑色尼桑风度轿车系沿丰庆路由南向东右转,白色丰田花冠轿车沿博颂路由西向东直行,两车驾驶员所述行驶路线、方向与现场情况相符。但细心的民警将现场全部勘察完毕后,发现了四个疑点:1、双方刹车痕迹均不明显,行驶车速都不高;2、车损虽然较大,但双方驾驶员情绪稳定,未发生任何争执;3、碰撞点均在两车前部,但白色丰田花冠轿车后保险杠也有损坏,且有新鲜绿色漆痕,驾驶员对此无法解释;4、双方行车证上显示两名驾驶员均不是车主,且事故发生后均未与车主联系。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民警立即对该现场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在大量取证后,民警将双方驾驶员带至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两小时后,两名驾驶员终于供述了联合制造假交通事故现场,企图骗取保险的事实。
当日凌晨1时许,豫AAG338号的白色丰田花冠轿车车主李某驾驶该车沿北环路行驶至花园路立交桥时,为躲避路面上的一处石块,将车撞在路边的绿色隔离护栏上,造成车身严重损坏,于是打通朋友安某的手机,请其过来帮忙。十几分钟后,安某和曹某一同来到事故现场,李某让两人将车开走修理,自己坐出租车离开。李离开后,和安一起来的曹某说自己那里有一辆朋友的尼桑风度轿车,因车前部发生过碰撞,想托他将车卖掉。安、曹二人一合计,萌生了制造交通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索赔后私分保险金的想法。于是,两人分别将两辆轿车开至博颂路与丰庆路交叉口,按照预先策划的行驶方向,将两辆车“摆”在一起,然后报了警。但令他们始料未及的是,匆忙中安某未发现白色丰田轿车尾部的碰撞痕迹,正是这里的新鲜绿色漆痕引起了民警的怀疑,从而打开了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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