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上海市近日决定运用保险机制,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影剧院、网吧、医院、机场、火车站、地铁站、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加强火灾事故防范和补偿,促进消防和保险的良性互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06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发展公众责任等保险业务”,之后上海市政府召开的保险工作会议明确了“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为重点,积极在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推行公众责任保险”。
上海保监局会同上海市消防局制定了《关于在本市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由上海市金融服务办牵头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拟请上海市政府转发各区县相关单位和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