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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旅游险冷热不均 旅行社投保的责任险火爆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29日 13:06
    “十一”黄金周临近,很多人已经定好了出国游、自助游、探险游等不同的旅游方式。记者了解到,目前黄金周的旅游险市场上,呈现出“冷热不均”的现象,由旅行社投保的责任险销售火爆,而游客自行投保的意外险,投保比率则不足一半。    

    据了解,目前旅游险主要包括3类:第一类是旅行社责任险,一旦因旅行社的责任使游客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代表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类是旅游景区公共责任险;第三类是旅游意外险,负责赔偿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游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游客自愿购买,保障的是游客的利益。

    品种齐全的各类保险,并未全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各个险种的销售情况差距很大。记者了解到,旅行社责任险的销售目前非常火爆,一些公司的业务量增加了30%以上。但该险种是国家明确规定每个正规旅行社都要购买的,带有强制性。

    至于国家没有强制要求的旅游意外险,销售情况就不那么乐观了。“我们在跟游客签订合同之后就会主动跟游客介绍意外险,而且旅行社可以代游客向保险公司缴纳费用。但是客人们主动问询、主动购买的几乎没有。”山东康辉国际旅行社的一位负责人郭先生说。

    山东国际旅行社的李经理表示,目前投保旅游意外险的游客中,以企业员工和机关单位组团的为主。还有一些人要求旅行社赠送,不赠送就不自己掏钱办理。山东青年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介绍,游客主动投保的不足50%。

    据了解,旅游意外险的保费从10元到40元不等,保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有些旅客花了成百上千的旅行费,但就是不舍得这10元的意外险。”山东国际旅行社的李经理说。

    需要注意的是,记者了解到,“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承担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的旅游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补偿,并且只对旅行社提供保险保障,那些参加非旅行社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的人员和散客,以及旅游团中想获得更多保险保障的团员,就需要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