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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制度将出台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29日 07:19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昨日表示,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制度将要出台,中国精算协会的筹备工作也取得实质性突破,即将正式成立。

    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精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第七届中国精算年会上,魏迎宁表示,总精算师制度是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管的重要方面,保监会几年前就认识到公司应该设立总精算师,由于当时条件不成熟,就建立了精算责任人制度。下一步将要制定总精算师制度,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将被赋予很高的权利和责任,不但要对保险公司负责,还要对社会公众负责,对监管机构负责。

    保监会今年年初发布《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寿险公司设立总精算师职位。总精算师参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产品开发、资产负债匹配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重大风险隐患。

    魏迎宁说,精算是保险的核心技术之一,对保险业起到助推器和稳定器的作用,有利于改善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并提高保险监管水平。今后,在年金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保险业新的增长点上,精算要发挥助推器作用。同时,保险业发展环境正在发生复杂变化,比如经济全球化、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金融综合经营、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拓宽等,都给保险公司经营带来更多不确定因素,精算应当更好地服务于风险防范的需要。此外,精算服务领域有待拓宽,可以用于健康险、养老险、资金运用、社会保障等诸多领域。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