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26日发布的《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说,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不符的产品,自2007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这就是说,市场上热卖的返还型健康险还有3个月的销售时间。数据显示,返还型健康险是目前最好卖的健康险品种,全国范围内年销售超过百亿元。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许彬说,协会寿险委员会正在研究如何帮助保险公司实现新老产品平稳过渡。业内人士预计,在最后期限内市场上可能出现返还型健康险的抢购热潮。而保险公司则会展开大规模宣传活动。
有媒体报道说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曾表示,在去除了返还功能后,新健康险有望降价8成,但郝演苏否认了这种说法。他认为,明年1月1日以后的新健康险产品保费不会有太大变化。一些保险公司也认为,由于受寿命延长等诸多因素影响,新的健康险在价格上不会有太大变化。
但郝演苏表示,正在热卖中的返还型健康险带有储蓄功能,这意味着你交给保险公司100元,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还得还给你100元。新产品没有了储蓄功能,消费者交的钱只是单纯的保费,这意味着长期被保险公司占用的储蓄本金被省出来了。而这笔省出来的钱,消费者可以用做其他投资。
郝演苏建议买保险最好不要等,因为永远等不到最好的产品,新产品可能更好,但实施中也可能遇到问题。而且早买可以早得到保障。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大可不必盲目抢购返还型健康险。老百姓之所以青睐返还型健康险,主要因为它给人的感觉是钱又回来了。但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障费用已从高保费及长期占用大量资金所产生的利息里扣除掉了,因此并不比纯消费型的产品更划算。而且返还型健康险必须以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诊断标准诊断,必须用保险合同规定的治疗方法治疗,否则保险公司不赔。
有人担心,现在市场上卖的大多数重疾险产品仍是老产品,如果购买,条款是否仍然非常苛刻?将来能否按照新规定理赔?
对这一疑问,郝演苏认为,现有的返还型重疾险产品在未退市前销售是合法的,应该按合同规定执行。消费者决定购买其产品就必须接受其瑕疵。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标准定义办公室负责人董向兵博士此前表示,新老重疾险合同条款如何衔接的问题,行业协会正在保监会的指导下研究解决办法,肯定会考虑到消费者利益如何保护。他表示,重疾险中的疾病诊断标准仍将以合同约定的诊断标准为主,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
中国保监会的《通知》规定,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率上下浮动范围不得超过基准费率的30%,保险公司可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在费率浮动范围内根据投保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险费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