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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办社保 可罚老总1万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26日 14:37
    公司没有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老总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我市拟出台《重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即日起市民可登录劳动保障网(http://jld.cq.gov.cn)发表意见。

    《办法(意见稿)》指出,缴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重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