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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计划出台农村人身险规范指引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12日 11:11
    农村人身险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试点成功并计划全面启动,市场的焦点又重新聚焦在农村人身保险市场上。记者获悉,中国保监会为了规范农村人身保险健康发展,计划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出台出台《促进农村人身保险健康规范发展的通知》。

    规范农村人身保险市场

    数据显示,我国现有流动农民工1.2亿,约占总人口的1/10,但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管理体系、外部政策环境等有待完善,制约了农村人身保险的发展。《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今后将大力支持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据了解,针对目前市场上适合农村市场的保险产品不多的现状,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在农村人身保险产品方面的创新,支持其开发条款简明、缴费灵活、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简易人身保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并进行地域性差别费率试点。同时引导保险公司强化全程服务意识,推行快捷理赔、无忧理赔,尤其是异地理赔服务。

    目前我国农村人身保险业务主要有两类,即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基本保障的业务;另一类是保险公司开展各类商业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业务。

    新型农村医疗险市场空间巨大

    事实上,近年保险公司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特别是新型农村医疗险市场的步伐不断加快。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2003年开始,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据卫生部统计,截止今年3月,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69个。

    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郑冬介绍,广东是较早实行试点地区之一,2005年中国人寿与广州市番禺区政府合作,在番禺区试点开展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2005年番禺区64万农村人口中有58.15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年受托医疗保障基金为5697万元,赔款支出为5034万元,基金节余10.14%。

    "经过二年在广州番禺区成功试点后,近期我公司又中标了花都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计划下半年在省内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转自 新保险周刊)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