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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寿螺"事件催生"国十条"中公共场所强制险出台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05日 08:28
    “福寿螺”事件给京城餐饮业带来损失的同时,也推动了已列入中国保险业“国十条”的公共场所强制责任险于年内成行。

    相关人士透露,“福寿螺”事件给蜀国演义酒楼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0万元以上。其实,蜀国演义酒楼的损失原本可以通过一些有效的方式予以转移。比如,若酒楼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投保2000元,保险公司即可为其承担100万元医疗费。这意味着,保险公司至少可以为蜀国演义酒楼分担50%的经济损失。

    “福寿螺”事件也使政府部门意识到,公共场所强制责任险的出台刻不容缓。相关险种将于年内率先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海南等省市试点,北京市有望在2007年1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该险种的费率拟定在1‰至3‰。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