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是保监会促进健康险产品专业化经营的一个举措。”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
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产品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其他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包含因疾病引发的死亡以外的死亡保险责任。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这一举措意味着市场上的费用返还型健康险产品将于下月起逐步退出市场。
据介绍,“生存给付责任”是指被保险人活到保单上约定的年龄或者约定的期限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付给被保险人一笔生存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有病赔钱,无病还本”。
事实上,在过去的一年中,已经有保险公司因为赔付率过高而主动停售了一些返还型健康险。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认为,“生存给付责任”让健康险带有了投资色彩,加大了保险资金风险。新规定去掉了返还型健康险产品的理财功能,让该产品真正起到保障健康的作用。
据介绍,9月1日起新上市的医疗险和疾病险将不包含生存给付责任,费用也可能相应下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