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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条款细则正式出台 交强险四种情况不理赔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6月29日 07:44
仇兆燕
    昨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条款正式出台。对于有车族关心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赔付问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险处的有关人士表示:“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

    解析1 

    交强险实行无责赔偿


    在事故发生后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

    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险处了解到,由于新的道路交通法76条确立了无责赔偿的原则,因此交强险的赔偿也将依照此原则。这意味着今后在交强险实行后,事故中的车辆也将互为责任,进行赔偿。

    例如:甲乙两车追尾未发生人员伤亡仅发生财产损失,甲车无责,而乙车有责,那么乙车将对甲车进行赔偿,最高赔偿是2000元。而甲车虽然无责,但也需给乙车赔偿,限额最高400元。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甲乙两车相撞,互相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则两车都将赔偿有责财产限额,最高2000元。

    解析2

    赔偿额需考虑修车成本


    “实际赔偿金额还需考虑修车成本。”该业内人士表示,“在上述第一个例子里,如果乙车的修车费只要200元,那么甲车只赔偿200元即可。而在第二个例子中,如果乙车的修车成本要1000元,而甲车的修车成本要3000元,那么甲车给乙车1000元,乙车只需要赔给甲车2000元。对于甲车剩余的修车费用,甲车可通过购买商业三责险来弥补。”

    解析3

    保险公司先垫付理赔费用


    7月1日正式实行交强险后,理赔原则将发生重大变化。“过去发生交通事故后,是车主自己先垫付费用,然后到保险公司报销,而现在则需要由保险公司先垫付费用,同时,在这个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保险公司都必须跟进。”中国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贾海茂说。

    交强险保险条款的第七条指出,事故发生有人员受伤,并且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医院将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抢救。

    “如果需要医院抢救时,将由医院先进行抢救,然后再和保险公司结算费用。”保监会财产险处董波处长表示,“不过,目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还正在制定中。”

    【条款规定】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