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上保险业最为发达的国家。自二十世纪第一个现代团体保单问世以来,美国的团体保险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并且在雇员福利计划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本文在全面介绍美国团体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健康险的最新发展的基础上,总结了美国团体保险制度的主要特征,希望能对国内保险业有所借鉴。
1950年,美国团体人寿保险的保额在整个有效人寿保险保额中的比重是20%。到了70年代,美国的有效团体人寿保险保额增长为原来的三倍,目前已经大约有40%以上的人寿保险属于团体保险。1990年超过95%的健康保险支付额为团体计划。1998年,美国一年仅健康和医疗费用一项就超过了当年GDP的14%,其中大部分是团体保险计划提供的。2002年,在美国88%的被保险人(超过1.76亿人)是通过工作得到健康保险保障的。2001年,美国退休金总资产规模为10.9万亿美元,其中私人养老金计划(包括地方政府的退休计划)的资产规模达到7.3万亿美元。
目前,美国雇员福利计划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美国政府规定必须向雇员提供的社会保险,包括老年退休保险、遗属保险、失业保险和健康保险;二是美国法律规定由保险公司提供的雇主补偿性保险,包括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健康保险和团体养老金保险;三是保险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为满足市场要求提供的保险,包括个人寿险、健康保险、医疗保险、个人退休金计划。可见,商业团体保险已经成为美国雇员福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团险可以获得税收优惠
团体寿险方面,美国雇员可以获得高达50000美元的非分担型团体YRT保险,而且不必为雇主所交付的保费缴纳所得税。1990年修订的联邦所得税法规定,一些合同的一定比例的净保费资本化作为延期展业成本,这部分按照直线法摊入费用。
团体健康保险方面,雇主负担的医疗保险费在一定限度内作税前列支,雇员负担的医疗保险费全部免税,雇员所获的医疗给付不计入应税收入;蓝十字(BlueCross)、蓝盾(BlueShield)等非营利组织通常免缴州保费税(这些组织在1986年之前还享有联邦所得税免缴待遇);完全由雇员出资的残疾保障保险,对残疾给付所得免征所得税;由雇主出资的,对雇员所获的残疾给付征收所得税。
团体年金方面,美国跟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实行EET税制,即允许雇主与雇员从他们的税前收入中扣除养老金缴费,并减免养老金投资所得税,但在养老金领取时征收个人所得税。EET税制只对应税所得征一次税,避免了重复征税,反映的是长期养老金储蓄和在生命期间里收入再分配的真实性。监管分为联邦和州政府两个层级
根据麦卡伦法案,对团体保险的监管分为联邦和州政府两个层级,联邦政府负责管理全国的及必须要统一调节的事务,州政府负责各州保险的具体运行。
美国实行的是偿付能力与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国家,对于团体保险的市场行为,监管方面主要是费率、保单标准化、中介人的监管,以及各种现场和非现场的检查;对于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方面主要是运用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财务分析和偿付能力追踪系统(FAST)、风险资本(RBC)、现金流量分析方法从不同的侧面全面反映公司的风险状况。灵活化的经营方式
美国团体保险的经营方式灵活多样。可以采取完全保险计划,即团体保险单持有人每月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所有理赔成本。也可以采取完全自保计划,即由雇主负责支付所有理赔成本及相关费用的计划。
针对企业年金的专业化管理甚至出现了许多第三方管理公司,他们为养老金公司提供专业化的投资咨询和委托管理资产服务。健康保险计划还可以由管理医疗机构来提供,例如健康保险组织(HMO)、优先提供者组织(PPO'S)、医生医院组织(PHO'S)等。多样化的产品设计
上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期间,为了适应变化的经济形势,保险公司推出了新一代的团体分红寿险、团体万能寿险产品,以抵御通货膨胀和投资疲软。
在团体健康保险当中,美国的团体长期护理保险和团体牙科保险十分有特色。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产生于长期护理费用的上涨、家庭结构的变化。1987年第一张长期护理保险计划问世后,品种不断地翻新,现在已经成长为美国健康保险市场上最为重要的产品之一。
在1970年至1990年之间,拥有牙科保障的员工占比由5%剧增到60%以上,自20世纪70年代早期,团体牙科保险已经成为成长最快的员工福利计划形式。专业化的经营管理
美国的寿险公司都将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分开经营。团体保险内部多从功能出发,设立以下部门:精算、计划和预测、承保、理赔、财务、法律、市场和销售、信息系统、政府和产业联系、联络沟通及人力资源管理等。
各个公司建立专门的团体索赔经验分析系统,并进行未来趋势的预测。
特别是对于团体养老金保险,由于都是长期契约,对承保方的专业化管理要求很高,为了保证基金的安全、财务的稳健以及相关信息的透明,经营者必须拥有计算机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多层次的分销模式
美国寿险公司??据团体的规模进行市场细分,以确定应用不同的销售模式。
小型团体(2至50人)产品的营销通常是通过代理人、经纪人、电话销售人员以及公司的团体销售代表的一种或是几种。
联合团体(51至200人)主要是通过团体销售代表和代理人、经纪人的合作来完成。
经验费率团体(200至1000人)除了团体销售代表、代理人和经纪人外,各种咨询顾问也介入其中。
大型团体(1000人以上)大部分业务是通过团体销售代表和雇员福利顾问合作完成的。对于其类型的团体通常通过专业经纪人进行市场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