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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公告第21号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3年07月19日 14:4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定于2000年12月23日举行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时间 2000年10月16日至2000年11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到考点报名。通过邮寄报名者在11月1日之前将报名材料寄给考点(以邮戳为准)。
  二、 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 具有经济、金融、理工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二) 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曾受刑事处罚者不得参加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 报名者须向考点提供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本人申明属实并亲笔签名的工作简历以及 2张1寸免冠照片。
  三、 考试科目 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共设两科:"保险基础知识"和"保险公估实务(包括相关法律和保险公估案例分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科或两科进行考试。两科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单科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四、 考试范围
  保险基础知识:(略)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 公估案例分析: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利润损失保险、飞机保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将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参考资料编辑成《保险基础知识参考资料》和《保险公估实务参考资料》,供考生参考。需要的考生请直接与考点联系。
  五、考试时间 两科考试分别于2000年12月23日上午8:30和当日下午2:00举行。
  六、 报名和考试地点 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共设七个报名和考试地点(见下表),考生可就近报名。
  考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 黄燕双
  楼小英 (010)62288627
  (010)62288628 北京市海淀区
  学院南路39号
  100081
  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张怀连刘建军 (029)5261840
  (029)5252917 陕西省西安市南郊纬二街 710061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王丽琪程 茜 (021)65111000-2321(021)65103925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200433
  武汉大学保险系 李 琼颜毓娟 (027)87682039
  (027)87682134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 430072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戴碧莲周 敏 (028)7352302
  (028)7352292 四川省成都市光华村 610074
  广州金融专科学校 刘连生粟 榆 (020)87706345-3021
  (020)87706345-8893 广东省广州市沙河龙眼洞 510521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 葛清俊于 敏 (0411)4710431
  (0411)4675374 辽宁大连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116025

  以上内容6月15日后还可通过查询热线电话9500195133获悉,热线开通地区: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哈尔滨、济南、青岛、洛阳、郑州、贵阳、遵义、海口、上海、西安、成都、重庆、长沙、南昌、深圳、广州、顺德、中山、佛山、汕头、珠海、惠州。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