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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携带黄金不得超量

2018年09月07日 08:49    来源: 信息时报    

  据拱北海关信息,9月5日,经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鉴定,此前拱北海关下属九洲海关查获旅客超量携带进境的4件黄金制品为足金。

  9月2日,九洲海关关员在无申报通道发现一名旅客行李X光机图像可疑,有一块规整的黑色物体,随后对其进行查验。从其背包内查获“丰盛年年”字样黄金1块(含金量999.9,重量500克)、黄金戒指3只,合计4件,共511.89克。

  海关提醒,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入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进境时应当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予以免税放行。超出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要向海关交验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件,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给予征税放行。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张海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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