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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指引新产品开发 基金应慎对新金融工具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8月04日 08:43
    随着股指期货推出时间越来越近,基金管理业如何应对这一新金融工具也逐渐提上日程。

    基金进行股指期货交易与个人投资者一样均难以避免系统性风险,所以,股指期货基金产品较指数基金产品更具有替代性,不过,正如指数基金的优势一样,投资者无需购买金额庞大的一篮子股票组合构建指数,只需要购买构建成本的几百分之一金额的基金即可完成这一过程。期货基金的低门槛优势也在于此,用少量资金即可以尝试这一投资,而以独立投资者身份进入期货市场,成本则将是其十几甚至几十倍。

    整个证券业早已看到股指期货魅力,券商、私募基金、理财产品等均在相应层次具有需求,市场热盼期待其发挥作用,通过衍生品工具为金融创新提供了诸多条件。截至2005年底,内地期货业保证金总额仅128亿元,客户总数仅为十万户量级,但截至2006年8月2日,证券市场仅不可限制股份市值已达1.58万亿,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则达到7572万户。纵使有1%的证券客户流向期货市场,也是目前规模的3倍以上。

    股指期货作为是投资者非常熟悉的股票指数与比较陌生、风险高的期货“聚合体”,由其而来的股指期货基金市场未来扩容原因很可能带有现货投资者交织本身需求和盲从、非理性的扩大,而风险性意识相对缺失的危险性。一方面,期货基金货产品本身就具有一定市场基础,另一方面,期货产品的风险性却未必为投资者所熟悉。前年基金发行潮的火爆,而因其后市场长期不振带来的阴影直到今年才得以恢复。基金公司可以通过提前结束募集解决火爆问题,但难以短时期根本解决投资者对基金产品风险收益认识的模糊性。从笔者的经历中,基金销售依然存在承诺收益,诋毁同行这些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所以,对期货缺乏认识的普通投资者而言,购买此产品,在上述销售问题难以更好解决的情况下,对公募基金日后运作、流动性管理和客户服务存在非常大的隐患,毕竟该产品不适合所有投资者。一个公募基金没有义务承担所谓社会责任,但整个行业则需慎重新产品带来可能的风险,造成整个行业声誉的受损。所以可以预见的阶段,推出真正意义上独立性期货以及衍生品产品(无论是股指、外汇期货还是期权产品)还需慎重,而以现有产品的补充工具形式更为可行。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