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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机构设置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6月18日 15:51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

名称

职能

内设机构

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发布、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信访、保密工作。

综合秘书处

政策研究处

法规处

新闻信息处

外事处

财务处

文档处

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综合分析处

统计制度处

国际收支处

银行外汇收支管理处

汇价市场处

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综合处

制度规划处

业务监管处

核销系统管理处

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综合处

外债管理处

投资管理处

资本市场处

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综合业务处

系统检查管理处

金融机构检查处

非金融机构检查处

反洗钱工作管理处

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综合处

战略研究处

投资一处

投资二处

风险管理处

清算处

会计处

专项业务处

技术保障处

合规性检查处

人力资源处(内审处)

行政财务处

人事司        (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综合培训处

机关干部管理处

系统干部管理处

内审处

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机关工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设置

 

中央外汇业务

中心

(同储备管理司)

 

信息中心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电子化建设规划;负责外汇管理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运行和管理;负责协调局机关各部门总体业务需求;承担外汇管理应用系统的推广工作。

综合处

规划处

应用开发处

数据管理处

技术支持处

网络工程处

机关服务中心

制定局机关后勤行政工作规划和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保障、资产管理、房产管理、文件印制、交通、安全、接待服务、机关保卫、医疗卫生等事务。

综合管理处(保卫处)

资产管理处(物业管理部)

财务部

文印服务部

《中国外汇》 杂志社

负责编辑、出版和发行《中国外汇》杂志。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