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外汇经纪商? 资金管理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财经频道 > 外汇 > 外汇课堂 > 资金管理 > 正文
 
如何选择外汇经纪商?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5年11月09日 11:00
    外汇保证金经纪商为数众多,且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从表面看来这些经纪商似乎大同小异,这给不少初入汇市的投资者在选择时造成不少的困难。投资者在选择时,概括起来有几种类型:

    实惠型:看点差大小,开户是否给好处费,以及承诺其它好处

    方便型:看是否有免费电话,是否有论坛,网站是否都是中文的,等等

    被动型:听推荐代理人的或身边朋友的推荐

    独立型:参考别人的但不盲从,通过自己作全方位的调查和比较

    在一个新兴的市场,比较多的是前 3类的投资者,在亚洲,也许还加上文化和地域的因素,与美国市场相比,前三类的投资者亦较多。客观来讲,前三类的投资者的选择方法都有欠缺之处。随着市场的发展,第 4类投资者的数量正在增加,他们在开户前,提出不少很深刻的问题,并作了大量的比较。这类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有二:其一,经纪商的可信度,这涉及到资金安全问题和订单的执行;其二,交易平台的技术性能,平台是否稳定,汇率是否实时。

    本文将就如何判断经纪商的可信度作些阐述,希望对投资者尤其是第 4类型的投资者提供参考依据。

    首先,选择外汇经纪商的重要依据之一,是看经纪商的所在国是否有监管机构,经纪商是否在监管机构注册。监管机构通常制定相应的行规,在不同程度上对经纪商的行为起约束作用,同时力图保护客户的利益。投资者可以通过它们的网站查询经纪商的注册情况,客户起诉备案,或提出投诉。

    在线外汇保证金业务开始于 90年代后期的欧美市场﹐应该算刚起步﹐由于它的高风险性和投机性和监管的复杂性﹐各国政府持不同的态度。但一些欧美国家﹐还有日本以及香港﹐已经开始接受外汇保证金并对它进行监管。对外汇保证金进行监管的国家或地区包括:美国,英国,澳洲,加拿大和日本和香港。它们对外汇保证金的监管程度不尽相同。但共同的特点是,对外汇保证金的规范主要参照证券或期货的行规,而不单独立项﹐必要时﹐颁布专门的指南或条款进行补充﹐例如美国和香港。现将这几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作个概述。

    英国- FSA

    英国的监管机构 FSA(th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是由政府设置的,政府界定它的行业规范行为以及权限。2000年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授于这个机构权力。但它又是独立的非官方的机构,经营资金完全由来自被监管的机构所交付的会费。FSA制定行业标准,要求受规范的金融机构和公司遵守这些标准。如果它们有所违背, FSA有权要求违规的机构向客户作出赔偿。在 FSA的网站上,专门有“客户”的网页,公布各种违规和欺诈现象提醒客户注意。 FSA对外汇保证金交易没有十分明确或单独的条款进行规范。

    FSA网址:   

    http://www.fsa.gov.uk/

    香港证监会- SFC

    香港的监管机构 SFC(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证监会)在性质上类似于FSA,但其职责说明相对具体,外汇保证金业务明确地被列入规范的范畴,受制于1994年9月SFC订立的LFETO条款(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 Ordinance under Securities and Futures Ordinance)这个条款对外汇经纪商的资本金等方面都作了规定。

    证监会网址:

    http://www.sfc.hk/sfc/html/EN/

    澳洲- ASIC

    澳洲的监管机构 ASIC(Australian Securities& Investment Commission)除了监督金融机构和公司外,还负责办理与公司的开张,运营以及停业相关的手续。保护投资者的措施主要有两方面:所有经营金融产品的机构首先需要申请执照(AFS);2004年3月,ASIC还颁布了更为严格的标准,以保护个人投资者,这些标准包括:金融机构需要获取必要的执照,金融机构必须毫无保留地告诉客户所有的服务内容,经营方式,如何对待客户的投诉等。另外,从事外汇教学,包括网络培训的机构,都必须接受认证或持有牌照。但 ASIC没有专门的条款针对外汇保证金业务。

    ASIC网址:

    http://www.asic.gov.au/asic/asic.nsf

    加拿大各省的证监会

    加拿大的情况稍有不同,没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而是由几个主要省份的证监会(the Securities Commission)分别管理。这些证监会对外汇保证金没有具体的规范条例,只是要求那些进行外汇培训或经营外汇业务的机构和公司在当地注册。另外,它们对外汇保证金总体持比较谨慎的态度。例如,安大略省的证监会的网站上提醒客户“外汇交易适合那些能承受风险的客户,因为它是高风险,还有可能是欺诈的。”(原文: As a follow up to a previous alert on investment software, the Ontario Securities Commission(OSC) is warning the public that currency trading and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 also known as FOREX or FX trading, is for those that can afford to take the risk- and may be fraudulent.)

    安大略省证监会网站:    

    http://www.osc.gov.on.ca/About/NewsReleases/2004/nr_20040415_osc-ia-forex.jsp

    日本-金融厅    

    日本金融厅 2005年 7月 1日正式颁布“外汇买卖法”,要求经营外汇的机构进行注册,并对公司的资本金以及公司的经营人员的经验作了规定。所有经营外汇的公司在 2005年 12月份之前必须完成注册,经审核后获得执照方能经营。那些还在经营之中的公司,可以继续维持到 12月底。如果新公司 2006年没有执照而开业,将受处罚。日本在规范外汇保证金业务方面参照什幺样的标准,是否有更具体的针对外汇保证金的条款出台,这些尚不明朗。    

    美国– CFTC和 NFA

    美国的监管机构有两个,美国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CFTC)和美国全国期货协会( 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 NFA)

    CFTC是独立的联邦机构,由国会根据修正的“期货交易法”创立于 1975年。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期货和期权市场的经营,保护客户利益。 CFTC在总体上负责规范市场,同时下放部分职责给 NFA以及交易所。

    NFA是期货行业的自律机构,主要的经营资金来源于会员的会费。主要的职责在于:

    对相关机构进行审核,确保它们符合基本的财务标准

    贯彻职业道德标准和客户利益保护条款

    调解客户和公司之间的争议

    对从事期货行业的人员进行审核并注册

    对从事期货行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例如 Series 3资格考试)
 
来源:理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