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用购屋者与建设开发商之间的预售屋契约为例,解释了如何以投资者的观点来看选择权所带来的机会。
在那个例子中,签订契约的某甲在付出一笔权利金后,取得未来以预定价格买进指定房屋的权利,而建设商则在收到某甲所支付的权利金后,在未来必须在某甲决定履约时,将房屋以预定的价格卖给某甲。某甲选择权(买方)所拥的是权利;而建设商选择权(卖方)所承担的,就是一种义务。虽然选择权交易的细节和交易规则,和这个例子仍有相当的差异,但这已经解释了选择权所具备的投资性质。
那么,选择权所具有的投资性质,以及这些性质所具有的优势又在哪里呢?简单的说,运用选择权作为投资工具,提供了下列的好处。
第一,选择权买方所拥有的是权利,而不是义务。选择权的买方在对于某特定市场的预期心理支持下,付出一笔权利金,取得在市场走势有利于他的情况下,拥有无限获利空间的机会。而这个机会,可以配合看多后市(买权)的观点,也可以配合看空后市(卖权)的观点。相对的,选择权的卖方,收取买方支付的权利金后,就承担了在未来应买方要求履约的义务。乍看之下,选择权的买方付一笔钱,可以享受无限的获利机会。而选择权的卖方,收到一笔权利金,却必须承担无限的义务。正常的人都会怀疑谁会想当选择权的卖方?事实上,在成熟的市场中,选择权的买卖双方数目均等,维持着相当好的市场机制。至于选择权卖方的利基何在,属于进阶课题,我们会在日后详细说明。
第二,买进选择权,可以享有较高的财务杠杆(融资比率)。举例来说,我们今天如果要买进一个契约金额100万美元的美元买权/日元卖权,所必须付出的权利金可能低到数百、数千美元,也可以高达数10万美元。权利金的高低,当然要视该选择权契约的条款而定。但我们现在所需要了解的重点是,我们可以用相当低的权利金,买进一个大额的选择权契约。选择权交易以小博大的特性,不言而喻。
第三,选择权交易多空皆宜,适用于各种的市场状况。运用选择权操作,我们不但可以作多、作空,在盘整走势当中一样可以获利。操作者甚至可以依您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以及风险偏好的程度,量身订做各式各样的选择权操作策略。在本来就多空皆宜的外汇市场中,选择权契约带来更多的操作方式和弹性。
上述三点,只是选择权操作诸多特性中的一小部份,我们在此不过略举大端。在内容中或许有些概念和用语不是诸位汇市投资朋友们所熟悉,但在本系列中,将带着诸位由浅入深,从最浅显易懂的阶段,一步步向前迈进,成为外汇选择权交易的赢家,敬请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