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0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宜春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靖安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铜鼓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规发放贷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对安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李劲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铜鼓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周䶮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
天眼查显示,靖安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1.2213%;铜鼓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1.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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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