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监管要求,近期多家上市银行官宣首席合规官到任。2月28日,包括建设银行(601939.SH)、交通银行(601328.SH)、浙商银行(601916.SH)、青农商行(002958.SZ)、兰州银行(001227.SZ)在内的五家上市银行均宣布聘任首席合规官。
其中交通银行确定由首席风险官刘建军兼任首席合规官,其任职资格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生效,建设银行则由该行行长张毅兼任首席合规官,另外浙商银行、青农商行和兰州银行也是由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
观察这五家银行确定的首席合规官人选,除了交通银行由首席风险官兼任外,其他四家银行都是由行长直接兼任,体现出这些银行在首席合规官人员任命上的重视,高管高配成为主流模式。
除上述五家银行外,据记者统计发现,截至2月底已有近30家A股上市银行完成首席合规官聘任,其中六大国有银行已全部配齐,股份行中的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也在2026年完成聘任,头部城商行中的宁波银行、上海银行、重庆银行早前已确定具体人选。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银行首席合规官密集确定,标志着银行业合规治理将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新阶段。后续银行要将合规基因注入发展决策、业务经营的全过程、全领域,实现从“被动监管遵循”向“主动合规治理”的转变。
提升合规管理严肃性独立性
上市银行近期密集确定首席合规官人选,背后一个重要原因是严格落实监管层的指导意见。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纳入高管序列,并允许行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管兼任。《办法》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过渡期为一年。随着过渡期结束,已有大部分上市银行完成了首席合规官的聘任。
对于金融机构设立首席合规官的目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合规的核心要义是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范,不触“底线”、不碰“红线”,这就要求合规管理具备相应的严肃性和独立性。此前金融机构虽设置了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等岗位,但具体职责不够明确,难以满足合规管理的独立性要求。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杨海平认为,多家银行确定的首席合规官由行长直接兼任,可以显著提升合规管理在银行管理体系中的地位、独立性与权威性,也能更好适应严监管新常态,提升合规效能、防控经营风险。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此前多数银行已设立首席风险官,这一岗位侧重信用、市场、操作等实质风险量化管理,新设立的首席合规官,则专守法律法规与监管底线,防范处罚与合规风险,二者协同互补,能形成银行稳健经营的“双防线”。
一位头部城商行合规管理部人士告诉记者,他所在的银行就是由行长直接兼任首席合规官,今后合规管理部门在银行内部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会加强,并且汇报的层级上升,能直达行长,有利于今后严格开展各项业务合规管理,从内部防控上逐渐减少各项业务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概率,避免被监管处罚,整体提升银行的风控管理成效。
但也有专家提醒说,由银行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虽能提升决策效率,加强合规部门履职尽责的权限,但也要警惕形式上的合规,不能使合规职能悬空,需要配套完整的考核、问责与履职保障机制,在信息管理、贷款、反洗钱等监管尤为重视的领域,加强合规管理的落地执行,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和全行合规文化。
合规管理“防火墙”仍待筑牢
银行主动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也势在必行。自2026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因各类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收到监管罚单,这也督促银行在合规管理上必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合规意识要从制度和文件层面转化到各部门、各岗位和各业务负责人的实际行动上,切实加强全流程合规管理。
今年春节前,监管层开出了2026年以来的两张大额罚单。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均因多项违法行为被监管分别罚没约4350.61万元、4250.44万元,同时这两家银行的多名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罚款。此外,还有多家城商行也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今年被监管机构处罚,如青岛银行、四川银行、厦门银行、郑州银行等。
在过去的2025年,监管层也加大了对银行机构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呈现出“严监管、零容忍”态度。据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2025年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外管局及派出机构对银行机构及从业人员共开出罚单6565张,罚没金额达到26.41亿元,相比2024年大幅增长。
各家银行被罚的违法违规行为中,信贷业务、信息管理、反洗钱、基础合规等成为普遍问题,暴露出银行在合规经营上存在短板,业务管理方面也有漏洞。尤其是一些城商行与地方中小银行在追求贷款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有“重规模、轻合规”的思想存在,同时内控流程也不完善,员工合规意识有待加强。
业内人士认为,基于各大银行在过去经营过程中暴露出的各种合规管理问题,结合当前强监管背景,设立首席合规官不仅只是满足监管要求,也是银行主动加强风险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从而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治理效能,也能减少因违规行为产生的行政处罚成本和声誉损失。
上述城商行合规管理部人士称,如果由行长兼任的首席合规官牵头统筹全行合规管理,可以在制度、标准、流程与问责尺度上形成全行统一,改变以往合规工作分散在风控、法律、内审等部门的情况,形成效率更高的合规管理体系。“希望今后能够相对独立地开展对各项贷款业务和基础流程的合规监督,减少相关业务部门对合规管理的干预,真正发挥合规管理内部‘防火墙’的作用。”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