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泉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合计处以120万元罚款,对蔡冠英给予警告,对吴易给予警告。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