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绥中县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执行标的为20000元。

据晋商银行2025年中期报告,于2016年2月,晋商银行与其他第三方股东共同出资成立了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山西省太原市,主要业务在中国境内,注册资本人民币500百万元,其中晋商银行持有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0%。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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