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金融“五篇大文章” 重点统计指标及标准和口径的统一、协同

2025-04-16 06:58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琪)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4月15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遵循“全面覆盖、综合统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标准统一、协同衔接,科学有效、汇总共享”原则,重点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的统计对象及范围、统计指标及口径、统计认定标准、数据采集、共享及发布、部门分工等作出统一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实现统计对象和业务的全覆盖,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系统、全面的信息支持。《制度》规定的统计对象全面覆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统计范围包括贷款、债券、股权、资管债权、基金、保险、衍生品等多种金融工具和产品,综合统计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情况。

  二是实现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统计指标及其标准和口径的统一、协同。《制度》设置重点统计指标共计200余项,涵盖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融资、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业务以及其他重点指标。对每项指标均规定了统一、协同的统计标准和统计口径,与国家统计标准、行业政策、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及现有实践有效衔接。

  三是建立统筹一致、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数据归集汇总,统一编制形成全量统计报表和指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认真落实统计数据采集要求和源头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加强数据共享。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全力推动《制度》落地实施,为金融系统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夯实数据基础。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蔡情)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2025银行 > 银行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实现金融“五篇大文章” 重点统计指标及标准和口径的统一、协同

2025年04月16日 06:58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琪)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4月15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遵循“全面覆盖、综合统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标准统一、协同衔接,科学有效、汇总共享”原则,重点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的统计对象及范围、统计指标及口径、统计认定标准、数据采集、共享及发布、部门分工等作出统一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实现统计对象和业务的全覆盖,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系统、全面的信息支持。《制度》规定的统计对象全面覆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统计范围包括贷款、债券、股权、资管债权、基金、保险、衍生品等多种金融工具和产品,综合统计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情况。

  二是实现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统计指标及其标准和口径的统一、协同。《制度》设置重点统计指标共计200余项,涵盖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融资、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业务以及其他重点指标。对每项指标均规定了统一、协同的统计标准和统计口径,与国家统计标准、行业政策、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及现有实践有效衔接。

  三是建立统筹一致、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数据归集汇总,统一编制形成全量统计报表和指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认真落实统计数据采集要求和源头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加强数据共享。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全力推动《制度》落地实施,为金融系统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夯实数据基础。

(责任编辑:蔡情)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