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一项重要举措,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稳步落地。记者获悉,目前重庆、江苏苏州、湖北武汉、河南郑州、吉林长春、浙江金华、河北保定、四川乐山、安徽合肥、舒城、蒙城等多个城市的收购存量房项目已落地,筹集保障性住房上万套。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目的是什么?相关业务如何运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2024年4月30日召开会议,强调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按照会议部署,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具体来看,再贷款的利率为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
“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2024年5月1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城市政府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所收购的商品房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的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城市政府根据当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商品房库存水平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