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省局、分局密集发布了一批监管罚单,多家商业银行因在贷款业务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监管部门处罚。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告诉记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岁末年初披露大量罚单,释放了严监管和防风险的信号。我国金融监管将持续强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管理,推动银行业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具体来看,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银行”)因超监管限定比例对小贷公司发放贷款;违规为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虚假整改,购买银行虚假理财并以复杂交易结构实现不良资产二次虚假出表而被罚款550万元。时任大连银行行长助理刘刚、时任大连银行理债业务部副总经理祝彦斌、时任理债业务部职员高巍等人员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以警告处罚。
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开展同业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三查”不尽职,违反关联交易规定向内部人及其近亲属发放贷款用于购房及债权投资,违规发放贷款用于承接该行不良债权,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述村镇银行被罚款450万元。同时,时任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行长刘沈华、副行长杨光华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而被监管部门警告并分别处罚款12万元、8万元。时任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董事长邓志坚则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此外,相关罚单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包括受理并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违规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经营性物业贷款未严格落实专户管理要求、违规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项目贷款开展不审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