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一村镇银行被罚50万元!中信银行曾因此两度被罚!青岛分行也多次被罚
5月23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中国银保监会抚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南丰桔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等两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抚州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张胜旺、黄国祥、杨思朦均被警告;王望海被罚款5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中信银行曾两度因此被罚。
2019年4月份,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山东银保监局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监罚字〔2019〕31号)。决定书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李志强,该分行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山东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罚款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3月25日。
2018年12月,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青海银保监局筹备组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保监筹〔2018〕69号)。决定书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谷晶,该分行存在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违规事实。青海银保监局筹备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
某银行结算运行部人士透露,银行办理不具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一是由于合规意识淡薄、银行内控缺失,属于银行有“内鬼”所致。虽然,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对银行和企业都有好处。企业可以轻松获得融资,对银行来说也可以增加存款。但是这样的“好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风险。
记者梳理发现,中信银行青岛分行曾多次被罚。2018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关于征信管理的相关规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被处以22万元罚款,江爱华、王美平、张剑、吴从勇四人被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2018年2月,原银监会网站发布的原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违法违规行为,原青岛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责任编辑:韩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