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套路贷”的千层套路
套路贷迷惑性大、隐蔽性强造成了很大危害,而普通百姓往往无法分辨其与合法借贷的区别。
套路贷和一般民间借贷有本质区别。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国民间借贷市场是正规金融市场的必要补充,对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套路贷”不是“贷“,而是一种黑恶犯罪。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贾勤敏介绍,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套路贷目的则是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通过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本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据警方介绍,套路贷犯罪具有五大基本特征:一是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四是通过介绍其他虚假借款公司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的方式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五是软硬兼施或提起虚假诉讼,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为正确区分“套路贷”与违法放贷、合法民间借贷的界限,有效防范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相关工作指南,要求严格把握法律界限,正确区分“套路贷”违法犯罪与民间借贷等民事案件,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相关案件。
贾勤敏提醒广大群众,贷款应到各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中介、公司及其发布的各类广告信息。如果遭遇符合上述“套路”的违法犯罪,必须提高警惕,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尽可能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
律师建议,消费者在有借贷需求时,可通过向合法贷款服务机构融资,或通过民间借贷,但要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郭 进系财经专栏作家)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