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盛支付宁波分公司五项违法被罚535万元 两名责任人共被罚13.5万元
年内再入一张“百万元”罚单。作为支付机构领罚“常客”,银盛支付最近又上监管“黑榜”,旗下分公司因五项违规被罚五百多万元,同时,有两名责任人亦被罚款。
分公司五项违法被罚五百多万 两名责任人被罚
近日,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甬银处罚字〔2020〕7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存在五项违规行为。
该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存在包括“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其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五项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罚款535 万元。
另外,和讯网注意到,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还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的两名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上述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缪勇(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另外,王磊(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助理总经理)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分别对缪勇、王磊处以罚款10万元、罚款3.5万元。
今年来已领四张罚单 累计被罚784.5万元
除了上述罚单,和讯网注意到,今年以来,银盛支付还领了另外三张罚单。
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披露的一则罚单即郑银罚字〔2020〕7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对特约商户进行管理”、“未按规定发送收单交易信息”、“未按规定对外包业务进行管理”、“未按规定进行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四项违法行为。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
3月17日,人民银行重庆营业部披露一则处罚公告,即渝银罚 〔2020〕13 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未按规定管理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管理特约商户;未按规定落实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等”,按规定被处罚139万元。
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披露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公示表(2020年第9期),作为支付处罚榜上的“常客”,银盛支付位列其中。
该处罚公示表显示,深人银罚〔2020〕4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李鲁(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于2020年3月26日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李鲁(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决定。
(文中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