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6·15集中宣传日:华夏银行带你走进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

2020年06月15日 19:49    来源: 中国银协    

  防范非法集资

  为切实做好银行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源头防范能力,在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统一组织推动下,华夏银行以6月为集中宣传月,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华夏银行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旨在通过多层面的宣传活动,揭示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教育群众自觉远离涉非风险,及时劝导身边人不要参与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去不正规的理财公司工作要慎重

  做业务员也是有风险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华夏银行微刊

(责任编辑:田云绯)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15集中宣传日:华夏银行带你走进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

2020-06-15 19:49 来源:中国银协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