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10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0日公布了中国银监会漯河银监分局对中原银行漯河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漯银监罚决字〔2018〕5号)。
决定书显示,中原银行漯河分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王天奇,该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违规掩盖信贷资产质量;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
漯河银监分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第五条、《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第五部分、《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一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集团客户授信风险提示的通知》第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原银行漯河分行罚款7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