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5日讯 日前,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因向检查组提供不实证据妨碍监督检查、通过中介机构代开手续费发票并套取资金等问题被广东保监局罚款65万元,并且受罚的两名管理层人员中,一人被撤销任职资格。
经查,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在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间,不实列支会议费、汽油费,套打鸳鸯发票,向检查组提供不实证据,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情节较恶劣;并且将非中介机构业务通过中介机构代开手续费发票并套取资金,涉及金额巨大,情节严重。
在广东保监局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提起申辩,但证据确凿充分,申辩理由被驳回。最终,广东保监局依法对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罚款65万元,并责令其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3个月;直接主管人员总经理陈伟光、临时负责人梁波分别被给予警告和罚款1万元、3万元,同时,梁波被撤销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