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3日讯 据上交所网站消息,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8次审议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路维光电,688401.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成都路维主要产品、技术先进性和经营业绩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权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收益法评估主要参数选取是否合理谨慎。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025年2月20日,路维光电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路维光电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琳、颜利燕。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