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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同步改革医疗服务、医保、医药购销制度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01日 09:30
曾利明
    国家卫生部部长高强31日强调:中国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制度、医药购销制度同步改革。

    他在卫生部召开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会”上指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条件,是检验和谐社会程度的重要标准。因此,必须坚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坚持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

    高强称,当前要重点加强工作包括:明确政府职能,落实政府责任。目前最主要的是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预防保健和疾病控制工作水平;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加快药品生产流通和监管体制改革;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高强认为,必须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卫生保健制度改革创新;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增加对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高强透露,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三十五次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切实把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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