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劣迹斑斑遭处罚 药业经营三心二意

近日,证监会披露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鸿翔药业”)招股书申报稿。该公司在2009年至2011年内因违规经营受到过多笔行政处罚,涉及药品质量、超范围经营、营销活动不规范及商品管理等。其生产的多种药品还曾因检测不合格被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 另外,作为云南地区医药连锁店龙头企业,该公司在市场开拓艰难、跨区域扩张受阻、经营成本上升以及资产负债率上升等因素都将削弱其持续盈利能力。 [详细]

鸿翔药业生产药品被曝检测不合格

    据重庆商报报道,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抽验不合格质量公告2007年第二期(总第14期)不合格名单中,云南鸿翔药业名列其中。

    名单显示,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60428的牡丹皮、批号为20040530的倒提壶、批号为20060718的海金沙不合格。 【详细】

报告期内违规经营 出售劣药假药遭多笔处罚

    药品质量问题


    2009年3月8日,鸿翔药业怡园连锁店因销售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蒲公英颗粒”被认定为劣药,被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20,278.50元的罚款。

 

    2011年1月14日,鸿翔一心堂出售的标识为大连奇运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维U颠茄铝胶囊经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认定为假药,责令停止销售上述假药,没收违法所得194,412.40元。

    
    超范围经营

    2009年10月28日,鸿翔药业文山中心店因未取得药品批发资格擅自将22个品规的药品批发销售到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局处以34,142.50元的罚款。

 

    2010年8月13日,鸿翔一心堂下属一家无罂粟壳销售资质的连锁店销售罂粟壳,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被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52,515.60元的罚款。

        
    市场营销活动不规范

    2010年3月23日,鸿翔一心堂建水觐光街连锁店开展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被红河州建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故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

    商品管理问题

    2009年11月19日,广西一心堂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存放药品,被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18,000.00元的罚款。2009年4月2日,鸿翔药业连锁店因出售未取得生产许可的鱼腥草、金枇杷、胖大海含片等产品,被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隆阳分局处以15,000.00元的罚款。 【详细】

偏安云南市场开拓频受阻 规模受限成盈利最大隐忧

    众所周知,医药流通行业业务模式同质性极高,行业的壁垒最主要表现为规模。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在云南地区发展根深蒂固。但在广西、贵州、四川、重庆、山西等地,跨区域拓展业务在品牌、营销、选址等方面都面临很大的挑战,特别是各地政策的不同,直接影响到跨区域拓展业务开展。目前该公司市场份额仍处在发展期,开拓市场相对艰难。事实上,相当部分省市的零售药店数量已趋于饱和。由于地方企业的恶性竞争,许多省市已出台政策限制零售药店数量增长,如划定百米范围内只设单店等,限制了区域市场的新店扩张。【详细】

经营成本不断上升 门店盈利水平打折扣

    招股书披露,云南鸿翔一心堂拥有的1505家连锁药店,除1家药店外,其余全部通过租赁房产经营,就目前房租价格不断上涨情况来看,这将给云南鸿翔一心堂带来更大的经营成本。此外,目前日益上涨的人力资源成本也会削弱门店的盈利水平。

    数据显示,云南鸿翔一心堂2009年-2011年间,门店租赁费支出在公司租赁费总支出中占比较大且增长较快,2009年-2011年其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0%、7.59%、8.32%。租赁费支出大幅提高的原因一方面是公司连锁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净增加门店数达到了648家;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租金上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门店平均租金2009年为654元/平米,2010年为782元/平米,2011年为883元/平米。 【详细】

生产药品被曝检测不合格

    鸿翔药业在招股书中提示药品安全的风险,但其生产的药品曾被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2009年3月8日,鸿翔药业怡园连锁店因销售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蒲公英颗粒”被认定为劣药,被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20,278.50元的罚款。

    2011年1月14日,鸿翔一心堂出售的标识为大连奇运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维U颠茄铝胶囊经玉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被认定为假药,责令停止销售上述假药,没收违法所得194,412.40元,免除其它行政处罚。

    2011年7月20日,鸿翔一心堂大理上关连锁店因驻店药师不在岗时,未停止销售处方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被大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1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