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业务难赚钱 押注海缆业务亦难乐观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8,318.32万元、7,806.07万元和6,256.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421.79万元、6700.49万元和5,677.85万元,呈不断下跌趋势。
就此,东方财富网报道指出,电线电缆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主要原材料铜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在75%左右,即电缆价格的75%基本是确定的。至于余下的加工费部分,由于竞争激烈,谁也无法比别人多赚多少,体现在企业的毛利率上,就是大家基本一致,都不太高。
而对于公司所说的,在传统的电力电缆业务上,对外报价采取“原材料成本+目标毛利率”方式。报道引述业内人士的观点指出,原料都要这个价钱,总要赚点加工费。
电线电缆属于典型的料重工轻行业,主要原材料铜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在 75%左右,也就是说,电缆价格的75%基本是确定的。
至于余下的加工费部分,由于竞争激烈,谁也无法比别人多赚多少,体现在企业的毛利率上,就是大家基本一致,都不太高。如,2013年电线电缆行业部分上市公司的平均毛利率为15.84%,而东方电缆为14.95%。
我们注意到,东方电缆此次上市计划募资4亿元,其中过半数的募投资金将用于海缆项目。
海缆(包括海底电缆、海底光缆)是东方电缆招股说明书中大书特书的项目。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71.90 万元,净利润 304.64 万元,该项业务的净利率为16.27%,远高于公司传统电线电缆业务。
公司的说法是,海上风电场是目前国际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也将是我国风电产业发展的“方向中的方向”。海上风电需要通过铺设于海底的电缆传输回岸上,必将带来海缆的巨大需求。
不过,招股书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海缆业务收入分别为18480.79万元、9849.53万元和14888.00万元,并没有逐年大幅增长;同期,海缆业务占比分别为15.27%、6.73%和11.17%。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海缆建设早在19世纪就已经开始,东方电缆的海缆业务也不是什么重大的创新,也只是国外高端海缆业务的国产化,然后通过价格优势,获取市场。
东方电缆也承认,海缆市场发展速度未达预期,公司 2009 年开始投资建设的海缆工程项目尚未完全发挥效应。
2013年7月19日,国网物资采购平台网上发布《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决定》,13家国网供应商因不良行为而被处罚,其中“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供给兰州供电公司的2012年第一批技改(2012-1-13)工程的电力电缆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技术差异,不配合签订合同,影响年度结算,同时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送货,合同规定时间为2013年3月,而今年6月5日才到货。根据《甘肃省电力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对该公司自即日起参加的其后一个批次的电力电缆投标中给予扣减评标得分2分的处罚”。
对于东方电缆为何敢于“怠慢”大客户“不履行合同”的原因记者不得而知,东方电缆对此亦讳莫如深,不过这也为其竞争对手质疑东方电缆能揽下国网3.5亿元大单的资格埋下伏笔。
自第一次处罚之后不到一年,东方电缆又迎来了国网的第二次处罚。2014年5月23日,国网福建公司也对东方电缆的不良行为进行了通报处罚。当天国网物资采购平台发布了《福建公司关于对13家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决定》,东方电缆亦位列处罚名单当中。据处罚通报显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厦门地区的10kV电力电缆偏心率不符合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实施细则》,对该公司自2014年5月23日起参加的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的其后一个批次10kV电力电缆的投标中给予扣减综合评标分值1分”。此次处罚决定发布两个多星期后,证监会刊出了东方电缆IPO招股书。
两次处罚跨越近一年,期间东方电缆在今年5月宣布已成功中标了山东、上海、安徽、福建、浙江、江西、重庆、湖北等8个省(市)电力公司的第一批配网线路材料(电缆),共计中标金额超3.5亿元。其中,东方电缆在重庆市电力公司及湖北省电力公司系首次中标。
不过此次中标也受到业内质疑,主要是东方电缆是否具有投标或中标资格。
查询国网重庆、湖北发布的这一批次招标通告发现,通告中有投标人资格要求,而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的通用资格要求其中一条明确规定“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换言之,东方电缆因曾在2013年7月被国网甘肃公司通报不良行为,“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技术差异,不配合签订合同,影响年度结算,同时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送货”,按上述国网几省市公司该批次的招标公告中投标者通用资格之规定,东方电缆并不具有投标资格遑论中标,此一点亦得国网相关人士部分认同。
因一次未按规定履行合同被通报而被停止参与国网所有招标,便犹如掐断东方电缆命脉。 据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1年-2013年三年报告期内,东方电缆前五大客户多数为国家电网下属公司。
“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成为多家国网子公司在招标通告中规定的高压线,就连因质量问题被国网处罚,也只要整改通过就可获得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