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拟定增募资不超9.7亿元 股价跌5.67%

2022-11-28 17:3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8日讯 今日,晶瑞电材(300655.SZ)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15.65元,跌幅5.67%。 

  11月26日,晶瑞电材披露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年产2万吨γ-丁内酯、10万吨电子级N-甲基吡咯烷酮、2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生及1万吨导电浆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新银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银国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6.60%股权,自然人罗培楠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在发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包括一致行动人)的认购金额上限做出限制,确保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本次发行完成后新银国际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罗培楠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晶瑞电材表示,本次发行的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泛半导体及锂电池材料产业布局,助力公司打造“国际水准的电子材料企业联合体”的发展愿景;抓住市场机遇,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突破产能瓶颈限制,实现规模效益;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晶瑞电材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6.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2元,共计募集资金15,267.2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2,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267.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96.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270.87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和网上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8,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275.00万元并加上利息收入0.0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225.0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3.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1.2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77.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83元,共计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1,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9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8.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721.84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3.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52,3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9.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470.38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48元,共计募集资金24,100.0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48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618.0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1.2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416.78万元。 

  晶瑞电材于10月26日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8亿元,同比增长2.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亿元,同比下降33.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28.73万元,同比下降9.4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亿元,同比增长33.58%。 

  今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5亿元,同比下降11.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0.39万元,同比下降47.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7.73万元,同比下降87.55%。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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