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拟定增募资不超7.07亿元 股价跌4.13%

2022-09-29 16: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 今日,长青集团(002616.SZ)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4.64元,跌幅4.13%,总市值34.43亿元。 

  昨晚,长青集团发布《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662.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沂水环保二期扩容项目、鄄城生物质二期扩容项目、铁岭环保扩建一台130t/h生物质锅炉及附属设施工程、阜宁生物质扩建燃气锅炉项目、宾县生物质燃气锅炉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和麦正辉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何启强和麦正辉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本次发行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何启强和麦正辉拟认购金额分别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除何启强和麦正辉外,其他发行对象为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何启强和麦正辉外的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和麦正辉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何启强和麦正辉承诺按发行底价,即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或将放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662.98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2258.30万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何启强和麦正辉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限售期满以后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预案出具之日,公司已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和麦正辉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何启强和麦正辉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和麦正辉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为长青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74194.34万股,何启强直接持有长青集团25.77%的股份,麦正辉直接持有长青集团23.06%的股份,同时何启强与麦正辉通过两人各持股50%的新产业公司间接持有长青集团11.97%的股份,二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0.8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启强、麦正辉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妙波(何启强之配偶)、何启扬(何启强之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长青集团62.42%的股份,保持控股地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公司将增加不超过22258.3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数额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何启强和麦正辉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关于本次发行的目的,长青集团表示,公司募投项目利用生物质燃料产生电力和蒸汽,完全符合可再生能源高效循环利用的生产模式,有效地减少了污染,保护了环境,同时增强了城市能源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运营后,可以提高公司的发电量和供汽量,提高业务规模和公司收入水平,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此外,本次募集资金可以加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有效缓解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主营业务产能扩张之后带来的资金缺口,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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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拟定增募资不超7.07亿元 股价跌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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