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拟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9.8亿 今年上市募11.4亿

2022-09-28 16: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8日讯 昨日,铭利达(301268.SZ)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该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000.00万元(含98,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铭利达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铭利达称,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铭利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铭利达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铭利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也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铭利达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6,093.30万元、151,649.35万元、183,774.45万元和127,919.9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587.84万元、17,063.60万元、14,818.21万元和12,357.8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302.87万元、29,611.32万元、11,319.89万元和-14,296.45万元。 

  铭利达于2022年4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28.50元/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强强、曾晨。 

  铭利达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42亿元。该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2.61亿元。2022年3月31日,铭利达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7.81亿元,分别用于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铭利达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为9830.52万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6954.98万元。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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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拟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9.8亿 今年上市募11.4亿

2022年09月28日 16:0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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